德 州 市 物 价 局
德 州 市 财 政 局
德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德价函[2014]2号
关于对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征求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联合制定的,已不符合当前实际和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我市拟开展对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现征求各县市区及市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为创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疏导价格矛盾,保护被征地农民财产权益,规范价格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希望市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着客观公正、紧贴实际、统筹兼顾的原则,提出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各类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各县市区物价、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研,并充分征求当地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对照2008年补偿标准逐项进行研究,提出调整意见(见附表),并将调整的理由形成书面材料,调整意见表与形成的书面材料于2015年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综合科、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征求意见结束后,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将组成联合调研组,选择部分县市进行实地调研。
联系人:市物价局收费办 王文君 0534-2693612
市财政局综合科 冯一飞 0534-2381859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 王 旭 0534-2188180
bet5365me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