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号)等规定,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现就全市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等相关问题进行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书面反馈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德州市东方红西路1448号)。 二、可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反馈相关意见。联系电话:2693612 邮箱: wj3603@126.com 反馈时间截止到9月6日,过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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